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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切实加强临时救助工作
本报讯 (通讯员 班鸿运)为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及时有效地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上蔡县立足本县实际,切实加强临时救助工作。
出台文件。制定了《上蔡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临时救助工作的基本原则、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等,为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加大投入。上蔡县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筹集资金75万元,用于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并对临时救助资金专户储存,以保证专款专用。
规范程序。申请享受临时救助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村(居)民委员会接到临时救助申请后,组织入户调查核实并进行民主评议,将申请和评议情况张榜公布5天以上,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走访邻里等方式,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办理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批准享受临时救助的家庭,村(居)委会应当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民政局负责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发放。因遇到突发性、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暂时困难的家庭申请临时困难救助时,可由县民政局直接受理申请,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审批,紧急救助最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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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623/22574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