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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进班房 自己算刑期
□晚报记者 李玉荣
本报讯 “我这次进来至少要住两年,作案获得的赃物可判一年半,我还有前科再加半年刑……”5月6日上午,在西平县看守所内,犯罪嫌疑人付某就能算出了自己判刑的期限。
西平县中汇大厦保安说,近一段时间的监控录像显示,有一个形迹可疑的人经常在存车处游荡。为了抓获犯罪嫌疑人,该县公安局柏城派出所民警集体观看录像,记住了犯罪嫌疑人的特征。昨天上午,民警将付某当场抓获。
据了解,付某1999年因贩毒被判刑7年,2006年因盗窃被判刑一年半,2008年因贩卖假币被判刑一年。2009年1月刑满释放后,付某又在漯河周边地区盗窃数辆电动车和自行车。
由于付某多次被判刑,5月6日上午,面对民警的审讯,付某自己就给自己定了罪、判了刑。付某说:“超过多少钱判多少年,我都知道,我这是最后一次。等我这次出去后,要掏个苦力挣点钱,这样花着也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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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623/2262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