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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失踪 新郎讨要彩礼告新娘

□晚报记者   王冬霞  通讯员   赵永强

 

本报讯  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本应该喜气洋洋,可西平县的朱某却碰到了一件烦心事:“喜事”办了,新娘却不见了。近日,新郎朱某为要彩礼一纸诉状将新娘姬某告上了法庭。

朱某与姬某于20085月经人介绍订婚。订婚时朱某按当地习俗给姬某的父亲6000元彩礼。朱某和姬某订婚后,姬某到海南打工。之后,姬某让朱某先后往其银行卡上打款6000元。后双方协商筹办婚事时,朱某又给姬某20000元钱,另给姬某家2000元钱用于筹办婚事。2008年腊月廿六,朱某与姬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当日,朱某又给姬某3000元钱。2009农历正月十七,姬某突然离开朱某家后,下落不明。朱某向姬某的父亲追要所给的彩礼未果,将姬某及其父亲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和姬某订婚期间,朱某按照当地习俗先后给姬某及其父亲40000元钱,属彩礼性质。朱某与姬某虽然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但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且姬某已终止与朱某的婚姻关系,而未将收取的彩礼退还给朱某。朱某要求姬某返还彩礼40000元,理由正当。

2010328,西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姬某及其父亲返还朱某彩礼40000元。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623/2266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