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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钱包惹祸

□晚报记者   王冬霞    通讯员   赵新启

 

本报讯   近日,家住上蔡县华陂镇的王某因为捡到一个钱包,却换来了牢狱之灾。

21岁的王某,是上蔡县华陂镇人,其家离西平县五沟营镇非常近,他经常到五沟营镇上上网。928晚,王某在五沟营镇某网吧上网时捡到一个钱包,里面装有两张银行卡及一张写着6个数字的纸条。王某想这6个数字可能就是银行卡密码。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他于929早上到五沟营镇农业银行自动会员机输入6个数字后顺利将银行卡上的14600元取出,随后便拿着钱到杭州挥霍一空。失主报警后,民警通过侦查很快就找到了王某,并将王某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为由刑事拘留。

王某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捡的银行卡,不偷不抢,咋就犯了罪呢?民警耐心给王某做了解释工作,我国《刑法》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可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王某未经持卡人同意,将所捡的银行卡上的钱取走,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623/2268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