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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检察院在监管场所建立控申“绿色通道”

       本报讯 (通讯员 燕)2007年以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驻马店市监狱、驻马店市看守所建立在押人员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形成长效机制,效果显著。该院先后通过“绿色通道”摸排自侦案件线索7起,立案侦查3案3人;深挖漏罪余罪17起,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又犯罪案件7件11人,均得到法院有罪判决;纠正违法减刑、保外就医28人次。

实行检务公开进监室。把检务公开内容制作成卡片,分发到每一个监舍,具体内容包括监所检察部门工作职责、在押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等,而且根据情况定期更换。2007年1月份,驻马店市监狱新收押罪犯蔡某通过阅读检务公开卡片打消思想顾虑,向驻狱检察室书面举报干警张某徇私舞弊,后经查证,张某确有违纪行为,遂对张某作出撤职处分决定,并把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推行约见检察官制度。在押人员如有问题需要直接向检察官反映时,在监狱可以直接写约见条投入举报箱,在看守所写约见条通过管教干警或者直接交给检察官。检察官接到约见条后,及时安排时间,无条件约见。如因犯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的李新立在约见驻所检察官时揭发网上在逃犯李新花藏身之处,根据此线索,潜逃五年之久的毒贩李新花被抓获。李新立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二审改判为死缓。

实行谈话和回访制度。落实与入狱入所、出狱出所在押人员谈话制度。定期对释放人员和服刑人员进行回访,向其宣传法律政策,打消顾虑,调动在押人员举报积极性,对其提出的问题做好记录,维护其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623/2282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