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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和国家财力实现双赢

 

财税体制改革20

经济增长和国家财力实现双赢

1994年,我国实施以分税制改革为核心的财税体制改革,经过20年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财税体制基本框架,实现了经济发展和国家财力快速增长的双赢。

1994年我国推行的财税体制改革,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中央地方共享税,其中国内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由中央和地方按照7525分成,中央财政获得了更大的财源。

1994年之后的20年间,我国的税制不断得到完善。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完善了分税制。2006年,我国取消了延续2000多年的农业税。2008年,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统一为25%2008年,修订个人所得税法。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启动。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2011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启动。2012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启动。

税制完善的同时,国家财力不断增强,2013年,全国财政收入12921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收入60198亿元。在1994年改革之初,中央政府可以用作转移支付的财源只有几百亿元,而到今天,已经超过4万亿元。

2000年,我国引入公共财政的概念,一系列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到目前,中央各部门以及各省级部门已经全部公布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规模从2002年的1009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1.6万亿元,仅“十一五”期间就节约财政资金4000多亿元。  (据新华社)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703/2309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