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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永兴镇规范运作提升育龄群众自治能力

 

本网讯(通讯员 徐泽钧 张 华)今年以来,河南省正阳县永兴镇从宣传发动、严格程序、规范内容三个方面入手,规范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全面提升了计划生育群众自治能力。

营造群众自治氛围。该镇组织各村党员、协会会员、育龄妇女中心户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计生政策,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的切入点,通过设置宣传版面、更新政务公开栏、张贴标语、利用喇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效益,以及参与各方的责、权、利。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使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家喻户晓,通过宣传提高人口计生村民自治工作及诚信计生的知晓率。

严格运作自治程序。该镇计生办坚持程序合法、形式合法、内容合法、切合实际、便于落实的原则,结合各村实际,突出各村特色,严格按照组织起草、征求意见、讨论修改、合法审查、大会通过,依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达到一村一约。各村在起草《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过程中,邀请计生办工作人员上门指导,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镇人大代表共同组成起草工作小组,结合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制订切合实际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草案。对起草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讨论稿,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形成草案后,通过《致村民一封信》、入户走访、张榜公示等多形式、多渠道,挨家挨户发放征求意见表,最终形成严密、完善、符合群众意愿的村规民约。

依法规范自治内容。镇政府要求各村在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时,重点明确社区、村民的权利义务和移风易俗、男女平等以及对不履行计划生育权利义务的制约措施等条款,使修订后的条款达到既符合法律法规,又符合社区、村情民意,维护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严肃性,调动了村两委抓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积极性。

到目前,该镇14个村全部规范完善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明确了群众在计生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使群众变被动管理为主动参与,促进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1103/2321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