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济 >综合资讯 > 我市重拳打击非法产销烟花爆竹
我市重拳打击非法产销烟花爆竹
本报讯 (记者 苏建威)记者近日从市安委会获悉,为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即日起至2015年3月底,我市将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
据市安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已进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多发时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已成当前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为此,市安委会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有关部门落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按照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组织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办事处)领导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市、县各级督导组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除责令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外,还要倒查相关部门、包片乡镇(办事处)领导和包村乡镇(办事处)干部的责任。对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理,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及产品的销售去向,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安委会通知要求,各县区要深入开展旺季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资金、落实预案、限期整改。对库存量大的经营企业,严格限产限购,严禁超量储存。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打击取缔、依法严惩。同时,加大对合法有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据了解,我市各级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供销、交通等部门均参与此次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治理行动。另据了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规定,公安机关对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500克以上或者烟火药1000克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应予立案追诉;人民法院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000克以上的,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责任编辑:wtt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1110/2345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