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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银行理财业务 风险“防火墙”
筑牢银行理财业务
风险“防火墙”
莫开伟 易小平
日前,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银行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四项基本要求规范开展理财业务,并明确提出将理财业务与信贷业务相分离、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相分离、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代销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相分离、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相分离、理财业务操作与银行其他业务操作相分离等风险隔离五个原则。
从宏观角度看,此次银监会出台理财业务新规,对继续扩张的银行理财业务具有规范作用,将间接引导理财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同时,也能引起银行对理财业务风险的警觉。
目前,按照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大部分银行理财业务均能做到理财产品与其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相对应,每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投资非标债权资产也坚持了限额管理原则,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单独核算不彻底、风险隔离不到位、理财与信贷业务混淆、销售行为不规范等。对银行理财产品出台更高、更严、更规范的管理规定,有利于防范银行理财业务潜在风险。
对银行而言,理财新规是一把“双刃剑”。理财新规对理财业务创新和扩张速度有所抑制,将增加银行理财业务管理难度和成本,可能对银行经营利润带来不利影响。因此,银行业需处理好理财业务规范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只有认真执行管理规定,理财产品的质量和透明度才会更高,理财风险“防火墙”才会更加坚固。同时,也有利于化解市场潜在风险,更好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使商业银行加快理财业务转型,改变当前依托其他机构变相放贷的理财模式,真正回归“代客理财”本质。
责任编辑:yjh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1110/2350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