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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补偿工作启动

本网讯(通讯员 张红)日前,笔者从确山县新农合办公室了解到,由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承办的该县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补偿工作,经积极筹备,现已开始办理补偿业务。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确山县农合办及时发布了通知,要求县、乡(镇)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相关宣传、咨询工作。

据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

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2014101日起全面启动,201411930期间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凡201411以来参合农民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年度自费累计在1.5万元以上的(2014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可按规定获得大病保险二次补偿。

平安养老保险公司确山县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补偿业务办公地点(确山县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办公室):确山县人民医院门口西。咨询电话:18039650536 18039650537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0121/2576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