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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贤良:净化网络空间企业应承担主体责任
净化网络空间企业应承担主体责任
——访国家网信办副主任任贤良
本报记者李旭兵实习生 王正星
“维护网络安全、净化网络环境,网信企业应发挥主体作用,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能只顾着跑马圈地、占领市场。”
网上办公、移动金融、微博微信、电子商务……伴随着网络深刻改变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网络诈骗、网络攻击等现象也不时发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任贤良说,中央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高度重视,尤其是国家网信办成立以来,采取系列措施大力推动网络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如在净化网络空间方面,2014年以来,先后开展了20多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微博、微信和客户端,出台了“微信十条”;以党政军重点部门为重点,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产品国产化;协调相关部门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加快推进网络安全法立法工作和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积极加快个人隐私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专项立法,同时,抓紧建立国家统一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和急需的网络安全技术和管理标准。
“虽然我国网络安全工作积极推进,但依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任贤良坦言,这些挑战,既有技术方面的滞后,也有法律方面的不够完善,比如我国信息技术产品很多核心技术依然受制于人,网络安全防护综合能力较低,在网络立法方面,亟须加强网络立法执法体系建设。
“做好网络环境和安全工作,既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统筹、整体推进,更需要相关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主动作为,尤其是网信企业应发挥主体作用。”任贤良说,网信企业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首先应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其次可以开展行业合作、实现业务联动,比如与网络安全企业建立联动机制,主动配合有关执法机关开展专项打击等活动,第三应畅通客户参与渠道,大力宣传接受举报的渠道,限时给予反馈。
责任编辑:fl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0207/2615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