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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辆“红眼客车”被停运

□晚报记者  刘永奇  通讯员   

本报讯  因为违反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并存在安全隐患,我市3家运输公司的11辆客车322日被运管部门责令停运整顿一个月,并予以处罚。

根据规定,为避免疲劳驾驶,长途客车驾驶员要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制度。然而,在实际道路行驶中,总有一些驾驶员违反这项规定。221日,我市2辆长途客车因违反规定被高速交警查获。227日,我市有3辆客车因为凌晨行车被查处……

市运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我市公安部门的通报,在春运期间没有落实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的有11辆客车,其中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6辆,分别是豫QA8599(驻马店至三亚)、豫QA8155(驻马店至三亚)、豫QB0387(驻马店至义乌)、豫QC0683(驻马店至无锡)、豫Q51932(平舆至北京)、豫Q50975(平舆至北京);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4辆,分别是豫Q00588(驻马店至武汉)、豫Q39999(上蔡至北京)、豫Q71235(正阳至深圳龙岗)、豫QA5187(驻马店至海口);泌阳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1辆,豫Q91001(泌阳至驻马店)。

“以上11辆客车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制度,存在安全隐患。市运管局按照省运管局的要求,目前已经责令11辆违规客车停运整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工作人员说。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0323/2701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