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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542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定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417在驻马店举行。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是听取和审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驻马店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是审查和批准驻马店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四是听取和审议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是听取和审议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议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是选举事项。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0403/2731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