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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费为何不同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昨日,市民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到银行取已故父亲的存款,被告之要有相关的财产继承证明。他到驻马店市天中公证处开具证明时发现,别人只交几十元的公证费,他却要交200元,他认为不合理。

昨日下午,记者与市天中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据了解,证明财产继承、赠予和遗赠,如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予合同公证、受赠或受遗赠书公证等按财产比例收取,所以市民的公证事项不同,收费也不同。

(线索本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0430/2782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