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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登记有误 依据政策妥善变更

       群众反映情况:我是驿城区居民方,我的孩子于201533在市中医院出生,在办理出生证明后发现孩子母亲的民族”有误,本应回族,但出生证明上面显示汉族。向中医院请求更改,但一直未给予办理,导致现在孩子一直无法落户回族,严重影响了孩子上户口,请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市卫计委答复情况:针对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如下:方妻子于201533在驻马店市中医院产下一个女儿,开具过《出生医学证明》。但当时办理证件时留存身份证件资料显示父母双方民族均为汉族,无回族显示。开具程序正常,合法有效。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部文件《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第三项第二条: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已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如变更须提交支持变更信息的证据。

情况告知方某后,方某提供了相应的变更信息依据。目前,已妥善处理。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0616/2874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