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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房屋受损被判赔偿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树恒)邻居建新房未尽到充分合理注意义务,致他人房屋突现开裂,法院依法判决建新房户赔偿房屋墙体开裂户的经济损失。
家住正阳县汝南埠镇的李某与代某系同村村民,且两家房屋相邻。去年3月代某在与李某房屋相邻的一旁建盖三层砖混结构房屋。今年6月,李某发现自家房屋墙体开裂。经郑州房建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房屋出现墙体开裂的原因分析为:代某建盖三层楼房,由于该栋房屋荷重较李某房屋大,建盖房屋过程中房屋地基基础的沉陷使相邻房屋地基土层受到扰动,在受到基底压力扩散的影响将产生压缩变形,致使产生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导致墙体开裂,但李某的房屋属砖混结构,房由于地脚基础埋置深度较浅,基底宽度较小,墙体产生陈旧性裂缝。该裂缝在受到相邻房屋基底土压力扩散影响下则有扩展和延伸。被鉴定房屋受损原因与被告代某建盖新房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告代某在修建和使用房屋时,没有充分考虑到自身建设行为可能对相邻房屋产生影响,未尽到充分合理注意义务,经法定有权鉴定机构鉴定,代某家建房与原告房屋受损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经审理依法判决代某赔偿原告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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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0630/2902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