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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法执行顺利执结 公证人员全程参与

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顺利执结 公证人员全程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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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网讯(经济部  张建)71日上午,经驿城区人民法院周密制订执行方案,集中警力40余人,车辆8台,并邀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对郑某某占有房屋强制搬迁的执行全过程,公证人员全程参与,对屋内物品详细登记造册后搬离执行现场。对冲击执行现场干扰执行的两位案外人,依法带离现场果断采取拘留措施。案件一个半小时内,顺利执结。

 据了解,闫某某申请执行陈某某返还财产案,2012522本院作出(2012)驿民初字第604号民事调解书,陈某某应于2012620返还闫某某13万元.2012626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陈某某位于风光路一巷安置区K楼南起第五层第七户住房(产权证号040430)一套,并予以拍卖。拍卖期间,案外人郑某某以该房为其购买房产为由提出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2015330驻马店中级法院作出(2013)驻民四终字第43号民事判决书维持本院(2013)驿民初字第2562号民事判决驳回郑某某的诉讼请求。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0702/2908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