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综合新闻 湖北一男子一天12元高温津贴 被公司克扣9元
湖北一男子一天12元高温津贴 被公司克扣9元
一天12元的高温津贴,曾被环卫工吐槽连买水都不够,如今竟又面临缩水,7月末,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判决了这样一个高温津贴缩水的官司。
小陈曾是武昌一家建筑公司的工程监理,2013年入职的他于2014年10月离职。离职时,小陈因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期间意外发现自己的高温津贴居然缩水了,按照规定原本12元一天的高温津贴,竟然被公司克扣了9元,只发给自己3元一天。除此之外,还比规定少发了一个月。于是,今年1月29日,小陈将原单位起诉到武昌区法院,要求支付未发到位的高温津贴和加班费等。
《工人日报》记者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2013年全省出台《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由原来的每年7、8、9三个月,调整为6、7、8、9四个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
法院根据出勤记录认定,小陈在2014年6月至2014年9月,共上班93天,公司代理律师提出,不论当天室外气温多少,公司每天都给小陈补助12元,高温津贴总计1116元。而在2014年7月至2014年9月期间,公司仅按照每天3元的标准,给小陈发放了高温津贴270元。此外,从发放时间上来说,少发放了6月份的高温津贴。因此,法院判决,扣除已经给付的270元高温津贴,故小陈原单位还应补发给小陈高温津贴846元。
湖北省人社部门指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然而,《工人日报》记者了解到,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就高温津贴维权尚有难度。
责任编辑:lyx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0806/2976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