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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居民私搭乱建 执法部门限期拆除
李某来电反映:金淮阳光花园小区(位于置地大道与文明路交叉口)部分业主在1号楼顶层搭建简易房对外出租或堆放杂物,同时私接水电,存在安全隐患。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回复:接件后,开发区金河办事处、综合执法局立即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处理,对发现的违章建筑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对不按期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业主,开发区将按照相关程序,联合有关部门对楼顶违章建筑予以强制拆除。
责任编辑:yjh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0812/2987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