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综合新闻 上蔡女子卤肉锅里掺罂粟被判八个月
上蔡女子卤肉锅里掺罂粟被判八个月
上蔡女子卤肉锅里掺罂粟被判八个月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宋永亮 张高顺)“天上龙肉,地下驴肉”,“宁舍小孩娘,不舍驴盘肠”,民间关于驴肉好吃的谚语说得让人口舌生津。上蔡县塔桥镇女子程某,卤制驴肉时擅自加入罂粟壳导致众多食客吃驴肉“上瘾”,近日上蔡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程某,女,上蔡县塔桥乡农民,生于
因涉嫌犯欺骗他人吸毒罪,
上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在加工卤肉食品中添加罂粟壳,并在市场上予以销售,其行为侵犯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程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程某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对其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程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上蔡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责任编辑:lyx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0906/3034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