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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本报讯 (通讯员 杨红梅)因老婆与自己生气回了娘家,为泄愤李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到岳父家闹事并报警,不料却因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查获。日前,被告人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新蔡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4125,新蔡县韩集镇农民李某,因老婆与自己生气回了娘家,就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Q21116的白色日产逍客汽车到新蔡县棠村镇路庄村委黄庄其岳父黄某家中,与其岳父黄某发生纠纷。因势单力薄未占到上风,恼羞成怒的被告人李某随后驾车来到棠村镇路庄村委杜小庄打电话报警,民警出警后发现被告人李某系酒后驾车,遂将其查获。经鉴定,被告人李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6.7mg/100ml。因具有坦白情节,被告人李某被新蔡县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0922/3067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