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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超期或请求不明确怎么办
起诉超期或请求不明确怎么办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赵华云)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当事人依靠上访解决问题的方式受到严格限制,许多涉法上访问题,尤其行政行为引起的信访上访问题逐渐转化为诉讼行为涌向人民法院,成为新形势下行政诉讼案件的主要来源,其中案件中涉及的行政行为或已经做出相当长的时间,有的当事人就不知道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不知道请求法院应该怎样保护自己、保护其什么?人民法院遇此问题当如何处理?
许多当事人受文化程度的限制,或者受法律知识的限制,对行政行为的性质认识不足,或对行政决定没有及时提起复议、诉讼,习惯于行政管理模式,相信权力能解决一切问题,不断走向上访信访的道路,在目前形势下被迫走向了诉讼途径。为此,人民法院将分清问题的实质,依法解决或合理疏导问题的解决途径。对于起诉超期的要区别情况对待:一是严格审查案件中是否存在当事人无法行使诉权的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以确保其正当的诉权能够实现;二是对诉讼时效确已超期,又无法定扣除理由的,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当事人坚持起诉的,裁定驳回起诉。对于当事人起诉请求不明确的,向当事人释明,针对具体的行政行为提出请求意见,当事人坚持按照自己的想法起诉的,裁定驳回起诉。
责任编辑:lyx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0923/3071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