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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举报为名索财 构成犯罪坐牢

杨绿化

想借反腐之风发财,西平女子张某以举报相要挟索财,近日被西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12月,被告人张某数次向西平县柏亭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曹某发送短信息,以对其“违纪问题”进行举报相威胁,向曹某索要人民币1万元,后因曹某报案而被公安机关抓获。

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的方法向他人索要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鉴于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亦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1020/3114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