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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重复记账获利被判6年徒刑

出纳重复记账获利被判6年徒刑

 

□晚报记者  刘永奇  通讯员  赵海洋

 

本报讯   吴某利用职务便利,将账上多出的11万元钱占为己有。

据了解,吴某是某街道的现金出纳。一次,该街道财政管理所所长许某让吴某往维修人员丁某的银行卡上转11万元水电维修费。

后来,吴某以转账的方式往丁某的银行卡上转了11万元钱,并将记账凭证入账。之后,收到单位领导审签的11万元水电维修款票据后,吴某未将该票据补充进原始凭证中,而是将该票据重新记账,导致现金账上多出11万元钱。

随后,吴某多次采取取现的方式,将这11万元钱占为己有。

日前,吴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1020/3114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