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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打响超限超载集中整治战役

重点打击超限超载和违法违规车辆

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一律先停职再从重处理

本报讯 (记者 杨军民)1028日上午,正阳县召开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动员大会。该县将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县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进行严打,重点打击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的车辆、加帮改型车辆和强行闯岗、对抗执法等违法违规车辆。

境内道路车货总重量55吨以上的车辆将得到遏制

此次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行动是按照省委第八巡视组和“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工作要求开展的。该县交通、公安、国土等部门联动,利用3个月的时间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第一个月严管重罚、集中整治,后两个月建章立制、巩固提高。此次行动以“深化源头监管,强化路面治理,取缔规范公路沿线砂石料场”为主题,彻底治理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的车辆和各种违法违规车辆,从根本上解决超限超载问题。

会议要求,115日前,境内道路车货总重量55吨以上的车辆得到遏制,其他违法违规车辆明显减少;至11月底,各类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车辆得到制止,淮河源头砂场和公路沿线砂石料场全部得到规范治理。

禁止超限超载、淋水等砂石车上岸行驶

在整治内容上,强化淮河源头砂场管理,禁止超限超载、淋水等砂石车上岸行驶;集中查处各类非法运输及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的车辆上路、过桥行驶;严厉打击货运车辆强行闯岗、恶意滞留公路堵塞交通、对抗执法、扰乱治超秩序等行为;依法清理取缔公路沿线砂石料场,规范经营行为,杜绝二次装载和驳载。

针对淮河源头的监管,明确该县水务局、河砂局等单位选派工作人员对淮河沿线各砂石场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关停所有非法采砂和不符合开采条件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砂场。利用一周时间对沿线各砂石场安装监控设备,监督砂场装载行为,做到不装淋水砂、不装加帮车、不装超载砂,并篷布遮盖、平斗运营。否则,发现1次,将严肃处理,1年发现3次,依法关停。

“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行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在正阳县的部分路段已悬挂起横幅标语。会议要求,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有针对性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活动。各乡镇、各治超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印发宣传材料、悬挂标语横幅、制作宣传板面,营造出人人参与治超的浓厚氛围。

对货运车辆超载50%以上的依据相关规定罚款并记分

针对路面的治理,明确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专门力量到治超点和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形成合力,24小时不间断开展联合治超。对车货总重55吨以下的超限超载车辆,一律按超限率卸罚处理到位。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货运车辆超载30%~50%的,罚款500~1000元,记6分;对货运车辆超载50%以上的,罚款1500元,记6分。

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相关规定,对采取故意堵塞治超点通行车道或强行通过等方式扰乱检测秩序、短途驳载逃避检测的车辆,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对货运车辆车货总体外廓尺寸、轴荷或总质量超过公路、桥梁限定标准的,一律割帮恢复原貌,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3次的货运车辆,依法吊销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依法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一律先停职再从重处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县纪检监察、检察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参与治超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治超执法人员出现失职、渎职行为的,一律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为超限超载车辆“打招呼”说情人员,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严肃处理;凡发现公职人员从事超限超载经营活动,或者充当超限超载“保护伞”的,一律先停职再从重处理。

该县交通局、公安局、国土局、税务局等单位也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1029/3134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