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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败诉 人社局太任性?
四次败诉 人社局太任性?
□王恩奎
日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师王成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一案,湖南省长沙市人社局第四次败诉。至此,该案历经两轮一、二审共四次判决,长沙市人社局全部败诉。(
普通百姓间发生纠葛不清的利益冲突,往往会选择“到法院上告你去!”法庭,是百姓心中说理的地方,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也自有其不可违抗性。据报道,在此案中,法院四次判决给出的意见已经很明确,法院一、二审均认为应当认定王成为工伤死亡,并判决长沙市人社局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重新作出认定。但长沙市人社局一再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凸显了行政违法的任性。
对于王成妻子的诉求,长沙市人社局虽然可以表达不同意见,但既然法庭已经宣判,长沙市人社局就不该再固执,他们要么拿出有别于以往的理由来支撑自己的判断,要么就作出新的行政认定。
我国法律早有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长沙市人社局的做法显然与这一规定不符,这不是在坚持原则,也不是维护正义。相反,他们的固执破坏了政府部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时下,“行政违法任性”现象时有所闻。行政违法行为中常见的是乱作为、不作为、滥用行政权力。如果对这类违法行为置之不理、任其发展,不但扭转不了行政乱象,还可能使法治变成人治,亵渎法律的尊严。
责任编辑:lyx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1123/3187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