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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法公联合制“老赖”三年积案顺利结

正阳法公联合制“老赖”三年积案顺利结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树恒)1123,在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的主持下,3名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这起三年的执行积案被该院执行局联合公安部门成功执结,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23月的一天,李某驾驶自己的四轮拖拉机拉砖建房,与同村农民王某在赶集路上相遇时,因操作不当与王某相撞,将王某撞伤,致王某七级伤残。因双方协商未果,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经正阳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赔付王某经济损失68278.98元,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有履行能力,但为了规避执行都已举家外出,杳无音信,案件中止执行。因申请执行人王某构成七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每月需要购买药物,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生活异常困难,并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正阳法院多次派执行局干警根据线索远赴外地查找,终于在今年118日在广东省博罗县找到李某下落。但李某对执行干警的劝导和动员“油盐不进”,声称自己没有能力,无法履行。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拘留措施,怎奈拘留期满后,李某又音讯全无。

面对该情况,该院以被执行人李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经网上通缉后,最终在广州警方的配合下将李某抓获。被执行人李某视法律为儿戏,直至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刑拘措施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摄于法律的威严,最终自愿履行了法院的判决,至此,三年的执行积案圆满画上句号。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1125/3193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