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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鸟者说

胡殿文

近日,“河南大学生家门口掏鸟窝获刑10年半”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媒体报道,家住新乡辉县市的大学生闫啸天,最近摊上了大事儿;他和朋友将自家门口鸟窝里的鸟掏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售卖,被公安机关抓获。按小闫的说法,直到森林公安抓了自己,他才知道那些白色胎毛还没褪净的小鸟,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今年8月,小闫和朋友分别因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

日前,闫啸天的父亲闫爱民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已替儿子请了律师,希望法院能启动再审程序,相关申请材料已递交新乡市中院,河南省高院已经介入此案,对其判决正在进行专题研究。据央视随机网络调查,88%的网友认为法院判得重了,当事人有点冤;只有12%的人认为,法院量刑适当,掏鸟窝者罪有应得。案件下一步的进展人们当让会继续关注,舆论并不能干预司法,法律的事情要用法律来解决,我们似乎无话可说。案件之外的话题应该是大学生掏鸟16只引来牢狱之灾,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恶补一点法律知识是必须的。上网搜索得知,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经1988118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98931日起施行。根据2004828《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第1次修正,根据200982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2次修正。其中第二章第八条规定,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第九条规定,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第三十一条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由林业部和农业部共同拟定的名录,共列出中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6个种或种类,列出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0个种或种类。共计5纲、46目、177科、1591种及昆虫120属的所有种和另外110种。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1204/3213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