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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分运输企业11月份依然发生多起交通违法行为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月余

我市部分运输企业11月份依然发生多起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通讯员 张振宇)127,笔者从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获悉,截至11月底,全市有4家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所属车辆发生100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驻马店市大地运业有限公司230起,驻马店市顺通运输有限公司150起,驻马店市宝路达运输有限公司113起,驻马店市金宜运输服务有限公司109起。有7家汽车运输企业所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未处理超10起,分别是驻马店市汽车运输总公司40起,新中洲(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24起,驻马店市迅达运输有限公司七分公司12起,驻马店市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2起,遂平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3起,上蔡县恒泰运输有限公司12起,驻马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起。

       据介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多为逾期未进行车辆安全状况检验、闯禁区行驶,而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大多是超员、超速等,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提醒客运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一定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坚决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务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刑法修正案(九)》将客车、校车严重超速、超员违法行为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反规定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一并纳入刑法追责范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深入重点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的同时,组织警力加强道路管控,集中排查治理重点企业安全隐患,从严纠正和打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但我市仍有部分运输企业的重点车辆依然发生多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1208/3218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