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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

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作如下安排。

一、元旦:11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7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6(星期六)、214(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4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1放假,52(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9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12(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15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18(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1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8(星期六)、109(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1223/3251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