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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障基金委托投资提至20%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陈婷婷)利率下行倒逼各路资本放弃银行储蓄,转而寻求投向其他领域,保险保障基金也不例外。昨日,保监会下发《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调高基金委托投资比例的上限至20%。
《办法》明确指出,财险基金和人身险基金的委托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上月末余额的20%。对此,中国保险保障基金相关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目前,在市场利率下行周期中,为了寻求更高收益的优质固定收益资产,此次新规放开了此前10%的委托投资上限至20%。
所谓保险保障基金,与保险资金并不相同。在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朱俊生看来,市场上的险资投资很活跃,股权成为越来越多险资投资标的。但保险保障基金则是由保险公司缴纳形成、集中管理的行业风险救助基金,在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等情形下,统筹用于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
因此,保险保障基金的资金运用应当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原则,在确保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办法》中也明确,保险保障基金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中央企业债券、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数据显示,保险保障基金规模由2008年成立的149亿元增长到今年三季度的672亿元,近年收益率均超过5%,2011年探索建立了委托资产管理机制,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进一步优化,行业风险监测和处置能力不断提高。以委托投资上限20%来算,委托资金将达到134亿元。
此外,《办法》还增加了“保险保障基金的风险监测与处置”,建立保监会和保障基金公司的联动机制。朱俊生介绍,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每季度都会进行风险监测的相关会议,通过一些固定指标和保监会获取的数据做一些分析,对行业的风险进行预警,这也是保障基金的风险预测和风险管理向前端延伸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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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5/1224/3254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