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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清查整治行动
严排查 打非法 强管控 保平安
市公安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清查整治行动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淑敏)随着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入旺季,为加强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近日,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保平安”为主题的烟花爆竹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对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发起全面攻势,坚决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的爆炸案(事)件发生,努力实现“不炸响”的目标,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整治重点:一是烟花爆竹,包括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二是检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举办的焰火晚会以及许可燃放的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是严格检查具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或近年来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案件的乡镇村庄和农村的出租屋、闲置厂房、窑场、废弃的养殖场等部位及烟花爆竹生产单位。
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公安机关要利用宣传车不间断巡回宣传,将近年来发生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资料制成板面,在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展示。采取给学生上法制课、进传统生产烟花爆竹专业村与群众座谈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对群众举报的涉爆线索,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重奖一起。
进一步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建立卸货前运达地治安部门核对制度。对发现使用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的,按未经许可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处罚;对驾驶员、押运员、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号牌以及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等与许可事项不一致的,按违反运输许可事项处罚;对未经公安机关核对卸货的,一律暂停道路运输许可。指导汽车站、火车站和邮政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检查工作,禁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登记造册,责令限期整改。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出入登记台账,确保每件物品进知来源、出知去向。配合安监部门合理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严禁零售网点连成集市发生烟花爆竹“炸市”事故。指导零售网点业主落实好大宗商品销售登记制度和防火制度。组织烟花爆竹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开展法制教育。落实日常检查登记责任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督导、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生产单位整改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规定,严把申办烟花爆竹焰火晚会关口。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指导举办单位落实安保措施,对燃放现场实地督导,制订安保方案,科学布警,确保焰火燃放的绝对安全。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销、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等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生产的,彻底摧毁制贩网络;对违法犯罪人员,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绝不以罚代刑、以罚代教。
责任编辑:yss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112/3286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