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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明辞去河南省第十二

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2016111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明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经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李明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112/3286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