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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共受理危害食品案件93件

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正阳县共受理该类案件93

涉及卤肉、面包、油条等食品

 

□晚报记者   李玉荣     通讯员  王树恒

 

本报讯   油条中加明矾、用泡打粉生产包子、卤肉时加罂粟等。昨日,记者从正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年来共受理该类案件93件,判处犯罪分子93人。

“我们开展了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该院一负责人说, 该院受理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年来呈递增趋势。

被告人王某在生产蛋糕时添加泡打粉,并将生产的蛋糕予以销售供人食用。经检测,从王某处提取的蛋糕铝的残留量为900mg/kg,严重超出了国家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

被告人张某在生产油条时添加明矾,经检测,从张某处提取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为968mg/kg,严重超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在农村,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有其独特的形成原因。”该负责人说,这些地方往往成为此类犯罪的高发区和重灾区。调查发现,该类犯罪的成因是民间传统工艺的延续,部分被告人不认为是犯罪。

另外,部分被告人了解法律规定,但他们认为添加的非食品添加剂不会吃死人,认识不到食品安全问题具体的危险性与长远的危害性。

“我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该负责人说,多为农村乡镇市场上从事食品行业的个体户。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122/3309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