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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非法加工羊头肉被取缔

 

汝南县三门闸乡三里庄村民张**来电反映:目前,三里庄村委有以下村民使用烧碱加工经营羊头肉:1.前马庄村民马**、马*在家中和简易房内加工生产羊头肉。2.前马庄村民马*、郭庄村民刘*二人在汝南县老开发区冷库院内分别进行加工生产。以上使用烧碱加工过的羊头肉分别销往我市各县区及乡镇,希望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

汝南县政府反馈结果:群众举报两处羊头肉加工点:一是位于汝南县老开发区院内,为简易棚房,面积约200平方米,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正在加工羊头,地上堆放有500只羊头,7名员工正在拆解羊头(7人均无健康体检证明)。二是位于三门闸街道办事处三里庄村委前马村,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正在加工羊头,食品从业人员提供不出健康体检证明,当事人也提供不出羊头肉的检验检疫证明和合法来源证明。对此,执法人员当场将羊头予以扣押并取缔。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201/3327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