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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精神走进百姓生活

胡殿文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遵循,更是社会文明的厚重基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厘定了“路线图”。

       2015年在全面依法治国开局之年,我们看到“立法的法”作出重要修改,群众诟病的“奇葩证明”得到治理;我们还看到司法体制改革动真、碰硬,“打虎拍蝇”力度不减……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中国建设掀开新的一页。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依法治国,立法必须先行,执法趋于规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系于执法。20153月修改《立法法》,就曾被称为“用良法管住‘任性’的权力”。依法而治,让法治成为权力的必然遵循、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而弘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反对各种各样的特权思想和现象,既有效解决了有法不依的法治难题,又为建设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提供了全民守法的强有力保障。全民守法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基础工程,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更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一环,堪称法治精神真正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并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明确指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正是学法、懂法、全民守法的前提。

       人们看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指引下,法治国家建设已经进入快车道。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推进改革,已经成为常态。“遵循法律办事,维护合法权利”等法治精神正渐渐走进百姓生活,成为维权利器。

       法律的生命在于落实。天下之事,不仅难在立法,更难在法必行之。关乎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体制改革,刚刚过去的一年,从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到司法责任制改革,再到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步步深入。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落地,有效避免地方法院司法审判受到地方干预。立案登记制改革正式实施,成为治疗“立案难”的“点穴”之举。法治犹如天平,一边是公共权力,一边是公民权利。

       以法治之名取信于民,是建成法治政府的终极目标。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当权力的边界得到厘清,社会活力被进一步激发。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简政放权等改革,能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激发释放社会活力。当“奇葩证明”被终结,权力运行中的法治精神更加明晰; 当“任性的权力”得到管束,人民的信心与日俱增。

       今年18日,备受关注的“快播案”庭审结束。司法机关对庭审的全面公开,得到各界高度赞许,更让公众得以近距离感知程序正义、司法公开等法治理念,由此成为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宣传课。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增强法治意识,重要的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只有人民群众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获得感不断增强,才能让法治社会的根基不断牢固。同时,法律作为治国之重器,只有让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才能为法治中国提供最坚强的支撑。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202/3329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