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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依法拆迁13家禁养区养殖场

正阳县依法拆迁13家禁养区养殖场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蔡海涛)126上午9在正阳县西城区韦夹沟,县政府组织环保、综合执法、国土、电业、真阳、慎水、文广新局、畜牧、住建、财政等11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依法拆除位于真阳镇、慎水乡禁养区范围内的13家养殖场,县环保局局长杨柳任总指挥。首先,联合执法队前往慎水乡丁庄村,依法拆除禁养区范围内的1家养猪场;随后,在韦夹沟沿岸丁庄村和吴湾村,依法拆除禁养区范围内的10家养猪场、2家养鸡场。

在依法拆除13家养殖场前,县政府依法多次下达通知,责令其在2015915之前要全部清理、关停。“今天,联合执法队对这13家养殖场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养殖场已经停止经营,但仍有部分养殖场主无视法律,没有停止经营,也没有搬迁。”县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停止了养殖行为,但养殖场场主均未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拆除建筑物。为此,县环保部门多次组织监察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对养殖场场主进行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教育,劝导他们自行拆除和搬离。由于前期工作到位,依法拆迁得以顺利推进。

“十年前,我们村民还在河里洗菜,直至养猪场搬来这里,猪屎猪尿直排河里,水一下子变质了,现在连浇菜都不敢用这些水了。这些养猪场,拆得越快越好啊。”得知依法拆迁污染严重的养殖场后,附近村民纷纷拍手称快。

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13家养殖场新建、改建、扩建了多个建筑物,但未向有关部门申报审批手续;畜禽养殖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便投入生产或使用;占用耕地新建猪舍,未经国土部门、林业部门等部门审批。此前,政府和相关部门曾对猪场进行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多次约谈养殖场负责人,明确要求其自行拆除违建并复耕复绿,但养殖场方面一直未予执行。依法对13家养殖场实施清理拆除是铁腕整治污染环境场所的必要动作。“高压,再高压,持续高压!”该负责人表示,这是整治正阳县环境的决心,对任何违规违法污染严重的厂场或企业实行“零容忍”,一旦发现污染环境的场所,绝不手软。保护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坚决守住生态环保底线。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203/3333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