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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人民法院构建长效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

本报讯 (通讯员 王树恒)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依法保障民生权益的重要举措,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创新工作机制,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司法保护作用。

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实行“四优先”,即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排期、优先审结、优先执结。畅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绿色通道,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对家庭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实行减、免、缓交诉讼、执行费用,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

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在消费领域里案件多发的情形,主动与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加强联系,分析消费纠纷原因,共同研究高效处理消费纠纷的措施,并与工商行政管理、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加大消费纠纷案件调解力度,充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正常交易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对于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与金融部门沟通,对涉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赔偿案件,及时冻结、查封、划拨款项。

建立健全调解衔接制度,开展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诉前调解,建立健全司法确认程序。对经工商、消协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依法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法院在收到申请后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后可以出具《确认决定书》或《不予确认决定书》。

强化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宣传。组织法官走上街头,通过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广大消费者讲解消费维权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并以生动的案例来揭穿现在社会上经常发生的新型骗术,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

至目前,该院共受理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23件,审结18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1万元。其中,追讨劳动报酬类案件13件,维权金额95.4万元;提出司法建议4条,为12名生活困难的劳动者减、缓、免诉讼费用1.7万元,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良性运转。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318/3411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