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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事实不该骗取巨款获刑

田春华

平舆县一男子虚构购买手机事实,3年内骗取他人钱财31万元。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赵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以来,被告人赵某以合伙做低价苹果手机生意为幌子,取得了被害人王某的信任,之后便陆续以购买苹果手机的名义,编造各种理由,先后5次骗取王某钱款31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款31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鉴于被告人赵某没有退赃情节,但当庭认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405/3444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