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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一棵树,险些蹲监牢
只因一棵树,险些蹲监牢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冯岩)近期,确山县法院审结一起邻里之间因一棵树而产生纠纷引发的双方当事人打架导致一方当事人轻伤的案件,对方当事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家住确山县刘店镇独山村郭东组的朱某和李某是邻居,由于朱某家的一棵杨树距离李某家的住房过近,对李某的居住产生了一定影响,李某多次让朱某把树砍掉消除影响,均未果。
本案审理期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朱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35000元,并取得李某的谅解。
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朱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可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朱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lyx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405/3445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