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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 公安局长亲自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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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网讯 (法制部  梁博涵)414日下午,上蔡县法院院长付自强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原告杨某某诉被告上蔡县公安局行政诉讼一案。该案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100余名民警、群众参加旁听。

20159219时左右,原告杨某某和第三人张某某因邻里纠纷发生争吵,进而相互撕打。原告用手将第三人脸部抓伤。第三人的伤情经上蔡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被告上蔡县公安局经调查、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杨某某行政拘留3日。另查明,被告对原告及第三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均已执行完毕。经综合全案事实及证据,院长付自强对该案当庭裁定: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原告请求撤销,理由不足,该院不予支持。

据院长付自强介绍,该案中上蔡县公安局作为被告,县公安局局长出庭应诉,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的庭审活动,是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上蔡县法院行政审判进程中的首例案件。院长直接参与合议庭审案,会逐步消除审者难判,判者不审的负面影响,使脱节的现象得以有效解决,能直观地感受到当事人的诉求和辩解,有利于发现审判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改进审判作风,积累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实现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决策的科学化。今后,该院要把院长、副院长回归审判台作为常态化,扭转法院审判工作行政化的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社会价值。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414/3467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