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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 提高司法效率
本报讯 (通讯员 王树恒)4月8日上午,半个工作日,正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张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李某诈骗两起刑事案件,积极践行司法改革,提高司法效率。
庭审中,正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姚强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井然有序,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被告人张某法律意识淡薄,且文化程度不高,对专业的法言法语理解不够,为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审判人员以简单易懂的语言向被告人解释法律条款,确保庭审顺利进行。经过审理,两起案件法律事实均已查清,定案证据当庭被认定,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充分发表了意见。
自2015年以来,该院制定出台了《院领导办案制度》,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明确规定院领导带头审案、办案,促使该院逐渐走向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院长、副院长重披法袍审案,成为该院司法工作新常态。院长亲自审案,对促进案件质量、效率的提高和审判工作规范化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给广大法官起到示范作用,同时也实现了院长“只签不审”向“亲自审案”的转变,进一步贯彻落实了谁审理谁裁判、谁审理谁负责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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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415/3468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