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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幸福证明”
□肖婷婷/文 闫宏伟/图
你可能见过形形色色的收藏品,但收藏的结婚证你可能没见过。一纸婚书,记载着人生的喜怒哀乐,凝聚着岁月的沧桑变迁。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后,婚书变身为结婚证,成为男女缔结婚姻关系的凭证。
结婚证过去称为婚书。民间一般对婚书并不是很重视,便条式的婚书是早期民间婚书的主要形式,质地多为宣纸、毛边纸等,内容全部为手写,一些名门大户为了显示庄重和尊贵,用买来的绢面书写婚书。婚书内一般要有介绍人、主婚人、证婚人、订婚人、结婚人及双方父母、祖父母甚至曾祖父母的名字,象征着知根知底、门当户对,有时还会写上百余字的祝福话语。
笔者通过采访发现,不同时期、不同地方的结婚证书质地、样式、图案、内容都不一样。民国时期包办婚姻较多,那时的婚书大多用红纸墨书,带有“卖身契”色彩;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六十年代,结婚证色彩浓厚,类似于奖状;到了七十年代,结婚证上都印有毛主席语录,直到八九十年代才逐渐有了标准形式,统一用红本子做结婚证,并逐渐缩小。
结婚证的变化反映的是社会的进步。结婚证是婚姻自由的象征,是爱的美好回忆,见证了时代的变迁。以后,它的形式或许还会变。结婚证的内容令我们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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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524/3547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