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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本报讯 (记者 王玉民)6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该院副院长通报我市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市法院新闻发言人通报近年来我市用法律武器保护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发布会介绍了近年来我市审理关于具有科研价值动物、具有重要经济价值动物、有益动物“三有保护动物”典型案件审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51件,其中刑事案件343件、民事案件8件。在所受理的刑事案件中非法狩猎16件,非法采矿4件,盗伐林木33件,滥伐林木253件,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两件,非法占用农用地30件、污染环境5件。我市两级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我市环境质量,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力度,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604/3573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