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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者要率先奉法

胡殿文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一辆公车从2013年至今被电子警察抄牌33次,罚款3220元,违法记66分。该辆公车一直被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负责人桂某使用,且桂某常驾驶该公车去茶楼、高档休闲会所等地。76日晚10时许,湖南省公安厅官方发布消息,桂某公车私用被撤职。

显而易见,这一事件的违规性质和情节,无疑显得十分严重、恶劣,它不仅涉嫌多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而且涉嫌非常恶劣的“顶风作案”性质的“公车私用”;不仅在交通管理层面涉嫌严重违反国法,也同时在廉洁层面涉嫌严重违反党纪。在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惩治顶风违纪的发条越来越紧的时候,这件事确实发人深省。

为政者要率先奉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要看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执法人员是不是依法办事、依法用权。干部学法,让依法行政走向深入,是应有之义。作为一名执法者,更应遵纪守法,知法犯法与正风反腐格格不入。公车私用,“顶风作案”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桂某视法律为无物,虽是个案,但窥斑见豹,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国家工作人员在学法、用法方面还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关键少数”有现实的必要性。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仍然不学法、不懂法,甚至不屑学法,有的连基本法律常识都不知道。一些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方面还或多或少存在“本领恐慌”。这直接导致他们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滑向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犯罪深渊。

为政者要率先奉法。孔子云:“上者,民之表也。表正,则何物不正?”言下之意,官员是百姓行为的表率。倘若官员有正直的德行,民众自然就会见贤思齐、追随效仿。王安石说:“守天下之法者,莫如吏。”中国向来有“民以吏为师”的传统,民众总是向官员看齐,要民众尊法,他们首先看官员能否尊法、守法,如果官员以身作则,民众自然而然也慢慢地遵守法律。《论语》有一名句:“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要靠领导干部去组织、去推动,需要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有一个大的提升。

古话说:“吏不善,政虽善不行。”作为领导干部和执法者,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上梁正方能下梁正,领导干部带头守法用法、秉公执法,权力严格在法律划定的轨道之内运行,将示范带动民众守法、用法,就是对全民最好的普法。常怀敬畏之心,使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行动,方能行稳致远。唯有“政者”、“上者”带头学法、用法,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才能在全党潜移默化形成对依法治国的高度认同和引领全社会培育浓厚的法治风尚。以此可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各项举措,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至为关键。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712/3644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