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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用“钱”来担保 感情不和终离婚
婚姻用“钱”来担保 感情不和终离婚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李晓庆)婚姻关系的维持竟然用金钱来担保,让人听起来未免觉得荒唐。近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用金钱担保的婚姻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准予原告张某(女)与被告刘某(男)离婚,用作担保的8000元现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家住新蔡县的张某与刘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典礼同居,并于
新蔡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自愿登记结婚,但原、被告婚后感情较差,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已分居满二年以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且,被告也同意与原告离婚。故,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证据充分,理由正当,应予支持;中间人保管的8000元现金应为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告要求依法分割该8000元现金的请求应予支持。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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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714/3650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