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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6]41号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驻国土告字[201641

经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批准,驻马店市驿城区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ZMDY-2016-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宗地内的具体规划控制指标详见规划文本和《挂牌出让文件》,宗地出让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用地面积(m2

用地性质

出让年限(年)

 容积率

建 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出让起始价(万元/亩)

竞价增幅(万元 /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ZMDY-2016-5

蔡州大道与东明路交叉口西北侧

527.33

工业

50

1.0-2.4

60

27

20

16

1

10

备 注:宗地的规划设计参数按照(驻规函【201650号)规划条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等行为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宗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应于2016819日至919日到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索取。

四、申请竞买人可于2016819日至2016919日到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691917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六、挂牌时间为2016998时至20169211630分;201699日至2016920日接受挂牌报价申请的时间为800~11301500~17002016921日接受挂牌报价申请的时间为800~11301500~16:30;挂牌地点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大厅。

七、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竞买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由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201692011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八、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土地管理的通知》(驻政【2011113号)文件要求,实行供地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宗地出让成交或审批供地后,土地受让人应当按土地总价款的5%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九、根据驻马店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驻规函【201650号),该宗地不应单独进行建设,应与相邻地块统一规划建设,规划指标可综合平衡,其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宗地的规划设计参数按照(驻规函【201650号)规划条件执行。

十、本公告未尽事项及其他出让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驻马店市文明大道北段1388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

联 系 人:律女士 0396-2609233  

开户单位: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号:501011904824012999023          

    号:313511001019   

 

                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

                驻马店市驿城区国土资源局

                20168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819/3724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