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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需要“法律明白人”
□ 胡殿文
据报道,在四川的乡村、社区中,“法律明白人”(经过司法培训的退休干部、骨干农民、村组干部)大受基层群众的欢迎。目前,四川已培养扎根基层的“法律明白人”48万余人,让基层群众有了身边的法律“智库”,逐渐解决群众维权不知如何“用法”的“最前一公里”问题,缓解了群众“用法难”、“用法贵”的窘迫状况。在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孔雀乡村民唐朝银经常向“法律明白人”咨询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知识。“有法可以走遍天下,遇到纠纷也硬气。”唐朝银说。四川省通过培训和使用“法律明白人”的办法,找到了化解社会矛盾、弘扬法治精神的有效途径。其实,类似的方法还有很多。
发挥公益律师的法律援助作用,通过第三方律师参与化解,剑指涉法涉诉信访“终而不结”。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主动受理对政法机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和决定不服、且尚未终结的信访案件。独立于法官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律师充分发挥了化解矛盾的桥梁作用。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成立5年来,已受理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逾400件,息访人数近3000人。这表明,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后,他们表达诉求的渠道通畅多了。以律师为代表的第三方力量,也成了化解信访矛盾的突破口。2013年,北京市民政局推出“三师一员”信访调解机制,动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和人民调解员的力量,在信访大厅“坐堂接访”,帮助信访者剖析诉求是否合理合法,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处理相关问题。
信访是个筐,啥都往里装。多年来,信访工作职责边界不清楚、受理范围不明晰,“小马拉大车”的问题突出:一方面,不少本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问题大量进入信访渠道,导致信访部门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项;另一方面,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定职责没有充分履行,群众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产生了许多新的矛盾。为此,中央政法委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接连出台多个配套措施,直指“案结事不了”难题;中央政法委还在全国全面推行涉法涉诉案件律师代理制,为信访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在河北省邢台市,依法调解目前正成为群众工作的新思路。邢台市通过县、乡、村三级群众工作平台,为群众建起法律“智库”,把“说不清、理还乱”的群众纠纷化解在基层。各级群众工作平台抽调老党员、法律顾问等群众工作骨干力量,充分发挥政策解释、法律咨询等功能,回应了群众诉求。
让法律顾问下乡,让法律服务进村入户。近年来,为了解决山区农村法律服务不足的问题,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普遍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推动律师下乡服务;对于处于山区腹地、交通不便的乡镇,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在线咨询。目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每个乡镇都挂上了“法律诊所”的牌子,由专职律师为群众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公益服务。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只有懂法、知法,才能依法行政、用法维权。缓解群众“用法难”、“用法贵”的窘迫状况,基层需要更多“法律明白人”,并通过他们逐渐解决群众维权“用法”的“最前一公里”问题。城乡“法律明白人”越来越多了,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维权才能落到实处,依法办事、依法用权的理念才会不断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xmx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823/3731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