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公告·公示 依法收回郭堂 朱克纪 周万营土地使用权公告

依法收回郭堂 朱克纪 周万营土地使用权公告

关于依法收回郭堂、朱克纪、周万营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郭堂、朱克纪、周万营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驻政[2016]64号),市政府依法收回郭堂:驻市国用(2005)第7263,面积217.50平方米、朱克纪:驻市国用(2004)第2003-1,面积108.75平方米、周万营:驻市国用(1999)第7751,面积219平方米,共计545.2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国家及国土资源部有关法律法规,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人如果对市政府收回上述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存在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陈述理由,逾期无异议则视为同意,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科室: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联系电话:2197118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

2016824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826/3739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