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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百汇大厦消防通道被占用搭建门面房正处理
**通过市长热线来电反映:2013年,新百汇大楼开发时,将新百汇大楼与蓝天集团公司中间的消防通道占用建售楼部,但该楼盘售完后原售楼部却未拆除,反而将内部重新装修,准备做门面房出租。
驿城区政府回复:经调查,群众所反映建筑使用钢槽搭建,位于解放路新百汇大厦与蓝天大厦中间,隶属新百汇大楼,是驻马店市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售楼部,现已出租,装修为驿城区谷鹏麻鸭面(正在装修中),针对其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区消防大队对其下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驿公消即字〔2016〕第0937号),责令其停止对该建筑继续进行装修。区综合执法局及其所属辖区人民街办事处对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其负责人不同意在通知书上签字,由人民街办事处现场代签。如到期商户不自行拆除,人民街办事处及区综合执法局将组织拆除行动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yjh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6/0907/376302.shtml